高密青州昌乐确定下调取暖费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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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董惠)继中心城区下调供暖价格后,20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潍坊又有三个县市区确定下调供暖价格。这三个县市区分别为高密、青州、昌乐。 
  经过价格听证会后,高密于本月19日正式下发《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决定适当调整高密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根据通知,高密冬季居民供暖时间为120天,即每个采暖期从本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居民供暖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由25元/平方米调整为22.5元/平方米,低保户由21元/平方米调整为18.5元/平方米。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等用热,执行居民用热价格。居民供暖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由25元/平方米调整为22.5元/平方米,而非居民供暖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由31.2元/平方米调整为28.1元/平方米。
  同时,记者从青州物价部门了解到,青州也已确定下调供暖价格。根据通知,青州城区居民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并继续按套内建筑面积核算。价格标准为按套内建筑面积由25.60元/平方米调整为24.00元/平方米。非居民供暖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由31.29元/平方米调整为27.53元/平方米。 
  另外,记者采访昌乐县物价局了解到,昌乐也已确定下调供暖价格,其中居民生活采暖价格由每平方米22元降至21.2元,非居民生活采暖价格由每平方米26元降至25.2元,分别下调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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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已开听证会 拟下调供暖价格 昌邑、安丘、临朐、诸城均有调价计划,但目前还未开听证会
  20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寿光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适当降低居民用热销售价格,确定寿光市城区居民用热销售价格为22.5元/m2,比现行居民用热销售价格24元/m2降低了1.5元/m2。 
  据了解,寿光市城区现行供热价格是2009年调整的,分为居民生活采暖用热(蒸汽)和非居民用热(蒸汽)两类,其中居民采暖用热(蒸汽)实行政府定价,标准为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收价格为24元/m2。非居民用热(蒸汽)实行政府指导价,即供需双方在中准价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销售价格,中准价格标准为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收价格为31.2元/m2。 
  调整后,具体情况为,居民采暖用热(蒸汽)继续实行政府定价,标准为:居民生活采暖用热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收,由24元/m2调为22.5元/m2,降价幅度约为6.25%;非居民用热(蒸汽)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在中准价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销售价格,中准价格标准为:非居民用热中准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由31.2元/m2调整为29.3元/m2。 
  而除了寿光已召开听证会,待市政府批复后确定最终价格外,20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昌邑决定于10月29日召开听证会,拟下调供暖价格,但目前还没有具体调价方案。安丘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将于本月底召开,初步方案为居民供暖价格不高于23元/m2,非居民供暖价格不高于31.2元/m2。临朐及诸城同样还未召开听证会,但有这方面计划。
本报记者 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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