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支持气价改革,但反对涨价”
针对两套方案,代表们大都觉得不完美,并提出五大建议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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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上,多数代表支持天然气价格阶梯式改革,但反对天然气涨价。多位发言人提出希望物价局将两方案进行调整,在价格尽量低的情况下,扩大每阶段的用气量。
  代表们还针对壁挂炉采暖用气、低收入家庭用气、政府补贴等提出多项意见建议。
   建议一
一年240立方根本不够
应调整各阶梯用气量

  统计局代表于先生发言提出,原则上同意方案一,各阶梯气价不变,但在具体用气量方面也要进行调整,第一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240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在240至1400立方米,这样就涵盖了壁挂炉采暖用户。第三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在1400立方米以上。
  消费者代表徐先生表示,方案一确定的是每户每年240立方及以下,且默认这个基础用量涵盖所有用户,分摊到每个家庭用户每月平均用气是20立方,而实际上经了解,部分居民用户的用气量还不止这个数,建议再作些适当调整。壁挂炉取暖户缴费节点分别是1080立方及以上与1400立方及以上,有的家庭整个采暖季的用气量还不止这些。建议适当提高第二档和第三档的用气量。
 建议二
壁挂炉用户近5万
应单独列价对待

  听证会上,有代表指出,实行阶梯气价其实主要影响的还是近5万户壁挂炉采暖用户。虽然执行阶梯气价后居民用气支出增长相对消费性支出来说增长不大,但具体用气支出却要大幅增长。
  据了解,实行第一方案,城镇居民水电燃料人均支出要增加30%以上,按第二方案计算也要增加28%左右。另外壁挂炉用户80%是老小区,泰城周边小区,使用者主要是低收入群体,此次两个方案都大幅增加了壁挂炉居民的燃气支出,第一个方案多支出24%,第二个方案多支出20%。
  代表们建议,单独制定制定壁挂炉用户阶梯气价,或者是增大方案一中第一阶梯的上限,充分照顾到壁挂炉用户,降低他们的支出。
  有的代表直言,“我对两种方案都不同意”,执法局代表武国峰表示建议壁挂炉用户单独定价。 
 建议三
更多照顾低收入家庭
困难户纳入优惠范围

  泰安市总工会代表发言表示,希望燃气公司能够将持《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也纳入其中,同时建议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用户都能按标准享受。
  专家代表山东建筑大学教授李兴泉表示,建议持有城乡“低保证”和“特困证”居民用户(明确认定条件),第一阶梯气量用气仍按现行价格执行,2.5元不变;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低保证”和“特困证”居民用户,如果采用壁挂炉取暖的,气价适当予以优惠。
 建议四
价格上下游联动
不能只涨不跌

  听证会上,有参会代表指出,上游气价并非只涨不跌,而是不断波动,城市居民供气也应该随气价建立联动机制,不能只涨不跌。
  李兴泉建议,完善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具体方法是将燃气销售价格与一定时期内燃气经营企业的购气结算价格联动,燃气销售几个随着上游燃气价格的涨跌同时间、同方向调整。
  总工会代表王女士也建议,市物价局以几年为周期,定期调研城市居民户均用气量,随着用气量的提高,及时调整阶梯气量的标准。
 建议五
加强成本监管
及时向社会公布

  参会代表高先生表示,政府应该参与天然气主干管网投资建设,统一规划城市天然气实施,共同发展利用。目前泰安天然气一家独大,希望引入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经营销售。燃气企业及时公开运营施工投入成本。
  “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具有重大意义,政府要从政策、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促其加快发展,不断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代表李先生建议,政府加强对泰安港华燃气公司天然气成本的监管,确保其严肃遵守财经制度和财务核算规定。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审计部门要每年对其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相关链接 
阶梯定价两套方案
  前期市物价局按1:1.2:1.5倍关系确定两种改革方案。方案一:第一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240立方米及以下,仍执行每立方米2.50元。第二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240---1080立方米(含),执行每立方米3.00元。第三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1080立方米以上,执行每立方米3.75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360立方米及以下,执行每立方米2.60元。第二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360---1400立方米(含),执行每立方米3.12元。第三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1400立方米以上,执行每立方米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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