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前三季度175天可见蓝天,全省排名第七
一热电厂排废气超标被罚10万元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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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0月20日讯(记者 路伟) 省环保厅公布大气环境质量1-9月份17城市排名,泰安蓝天白云天数为175天左右,排名全省第七位。岱岳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热电厂外排废气超标3.68倍,被当作典型案例通报。
  今年1-9月,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173.8天,同比增加21.4天;重污染天数11.2天,同比减少11.7天。“蓝繁”天数最多是威海,为261天。泰安约175天可见蓝天,同比增近20天。泰安重污染天数有7天左右,仅次于烟台、威海、青岛和日照,居内陆城市首位,比去年同期减少7天左右。
  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67μg/m3,同比改善15.2%,泰安浓度为63微克每立方米,排名全省第五。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2μg/m3,同比改善12.2%,泰安浓度为120μg/m3。此外,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均排名全省前列,同比改善幅度拖了后腿。
  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同时公布前三季度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前三季度,全省环保系统累计行政处罚案件5745起,处罚金额达27358.6万元。其中泰安市岱岳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热电厂,外排废气超标被当作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9月23日凌晨2:00,总队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该厂运行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其脱硫系统的3台循环泵仅运行1台,在线监控设备故障,脱硫岛pH值明显偏低。经人工监测,外排废气SO2浓度938毫克每立方米,超标3.68倍,岱岳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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