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企成本难公开,谁在不作为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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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集中供暖都会出现一些问题,一户居民家白天仅15℃。                        (资料片)
     本报记者 李超 见习记者 樊舒瑜

  供暖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近日,齐鲁晚报对“淄博供暖价格为何不降”的连续报道引发市民强烈反响。热企一直喊亏,热企运营成本成“秘密”。市民呼吁热企把详尽真实的成本拿出来晒晒,让取暖费缴得明明白白。律师表示,供暖涉及市民切身利益,公用事业主管部门、物价部门等有关部门应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回应市民质疑。
□市公用事业局:无权要求热企公开 □热企:成本能否公开物价局说了算
□市物价局:监审结果公布与否要看政府决策 □律师:事关市民切身利益,信息应主动公开
热企: 公不公开成本,自己说了不算
  不少市民表示,热企成本到底包括哪些,各方面成本占多大比例,这不应该是“秘密”,应该由权威部门、专业机构进行监审,并向市民公开。
  “我们能做的只是保证供暖设备安全,在要求供暖的时候保证及时供暖。”环保热力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记者随即采访了环保和泰和两家供热企业,他们均表示成本公开与否并非供热部门说了算。
  “最后的监审成本究竟能否公开还要物价局说了算。”市热电集团的工作人员陈秀民说,对于具体的供热成本,需要物价局在成本监审核算之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开。

市公用事业局: 供暖价格主要由物价部门负责
  “公用事业部门对热企的管理属于行业管理,无权要求热企公布运营成本。”20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计划发展科一李姓工作人员说。
  市公用事业局是热企的主管部门,在今年公布的淄博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中,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一项权力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用事业的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及调控措施。上述工作人员称:“我们只是参与、协助、配合物价部门进行成本监审,价格方面的工作主要是物价部门负责。热企属于独立法人单位,独立经营,不属于公用事业局的直属企业。公用事业部门无权管理热企的财务,更无权要求热企公布企业成本。”该局行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说,他们只对供暖工程、设施、用户投诉等进行管理,供暖价格归物价部门负责。
  山东联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磊认为,供暖价格属于民生领域,作为热企的主管部门应该做出回应,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而且作为主管单位,应该掌握企业成本等信息。

市物价局: 成本核算本周结束,结果将交政府参考
  “目前热企成本的核算,已经基本结束,预计本周相关的成本核算报告就会统计结束。”市物价局成本监审科的马先生表示。
  据了解,在物价成本监审中,重点监审内容是燃煤成本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煤价下降对供热成本的影响,以及监审人工、水电等成本要素的变化情况,确保结论真实反映供热成本变动及供热企业经营状况。
  “然而监审核算结束后,具体公布与否还要看政府怎样决策。”马先生说,监审核算完成后,物价部门将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对煤价下降后供热企业有降价空间的,按相关法定程序立即降低供热价格;对煤价下降后供热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或没有降价空间的,将向社会作出合理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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