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百元水费 滞纳金就交三十
想要预存却不得,市民质疑不合理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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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20日讯(记者 韩微) 因未及时缴纳水费,市民赵女士在补缴水费的同时,不得不再多缴纳30多元的滞纳金。为了不再出现被罚缴滞纳金的情况,赵女士提出想提前预存水费,没想到却被供水公司工作人员拒绝了。为此,赵女士质疑,既然不允许预存,为何还要强制收取滞纳金。
  “平时我们家白天也没有人,都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忙的时候会忘了缴水费。经常迟交,结果这次又因为工作的原因没能按时缴纳水费,除了正常一百多的水费,还另外缴了30多元的滞纳金,虽然不算太多,但是总觉得是不该花的钱。”赵女士介绍说,为了避免再花冤枉钱,她就跟供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提出能不能提前预存水费,每个月的时候自动扣费就行了。可是在沟通中赵女士却被告知,居民水费每两个月才收取一次,而且不允许提前预存。
  “提前存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不能提前预存,那滞纳金还要强制性收取就太不人性化了!”带着赵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枣庄市供水总公司,据其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住户是可以选择提前预存水费的。一般预存费用是100元,上不封顶。同时,住户可以在业务大厅预留手机号,一旦预存资金不足,就会收到提醒缴费的短信通知,以免住户被收取滞纳金。
  同时,记者也在枣庄市政务网发布的信息中了解到,自2010年2月份,枣庄市供水总公司就联合中国农业银行枣庄分行签订了委托代收水费合作协议。除了储蓄批量代扣、柜台现金交费两种方式缴纳水费外,供水住户还可以选择预存水费代扣的方式缴纳水费。据信息显示,住户可随时到包括农行营业网点在内的25个收费点,提前向给水账户内预存大于当月水费的现金,由市供水总公司按月扣除水费,当户内资金不足时应提前预存,以免给生活、生产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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