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首个PPP项目成功落户
政府、企业联手,打造城市新空间项目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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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20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苗伟) 近日,滕州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实施机构承担的“滕州市城市新空间一期项目”,在市财政部门、国资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已完成资格预审和竞争性磋商谈判等政府采购流程,确定了项目社会资本方,这是滕州市首个PPP典型示范项目成功落户。
  “城市新空间项目”是滕州市今年确定的重点民生项目,位于荆河西岸,人和蓝湾小区以南,茂源大桥北侧。按A、B、C三个区域进行建设。其中,A区为人和蓝湾以南解放大桥以北区域;B区为解放大桥南侧至龙泉广场东北角;C区为茂源大桥北侧至龙泉广场东北角。主要设计内容为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工程。该项目设计规模约17.7万平方米,其中:景观绿化面积约1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630.57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暂定3.2亿元。
  据悉,该项目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股权比例注资,成立专门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新空间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社会资本固定投资收益不高于8%,收益来源为项目运营收益,不足部分由政府回购补贴。项目到期政府指定专门机构对社会资本股权原值回购。该项目突破创新了传统模式,是滕州市第一个采用PPP模式运作的公益项目。该项目的成功落户,为滕州市下一步推广运用PPP模式树立了样板,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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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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