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某地的一场公车拍卖活动中,市民们正在查看即将拍卖的汽车。(资料片)
新华社发
本报记者 陈玮 孟敏
在本次车改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被划成7档的交通补贴。从《实施方案》中可以看出来,车补按照级别来发放,但在一些机关,级别高的人未必比级别低的公务活动多,按级别发车补,其科学性和公平性引起了一些关注。
根据《实施方案》,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将统一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据了解,中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交通补贴制定标准,并要求各地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而包括山东在内的多个省份,都将本省的标准卡在了130%这条红线上。
“车补完全按照级别发放,不同部门之间的业务量不同,外出的频率完全不一样。”省直机关的一位科级副职人员表示,他需要跑腿送材料,经常要用公车。车改后,有时出门可能就要自己开车甚至打车,增加的补贴基本不会增加自己的收入。“就在我们局里,部分科室的同事基本不需要外出,也就是上下班打车或坐公交,交通补贴对他们的意义更大些。”他表示。
“如果今后公务员统一领取补贴,那会不会造成‘跑得多,花钱多’的现象,最后大家都不出来,天天坐办公室了?”不仅公务员,部分普通民众也担心较为固定的补贴机制会影响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对此,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湖北省政协常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表示,湖北省也执行这样的标准。在现实中,科级干部可能比处级干部跑得要多,但他们领到的补贴却比处级干部的低。叶青认为,其实目前的方案主要作用在于提供框架,细节可以再慢慢制定。
同时,叶青表示实行补贴的最大意义在于,能让公务员们自己学会“省钱”。他以自己的经历举例:“我今天出差去机场,自己打的顺风车,花了42元。平时会有公车去送,一来一往肯定超过42。这个出行方式也是我没有公车后,自己摸索出来的。”
山东省委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林学启表示,由于单位、部门职能不同,工作任务轻重不一,搞一刀切的车补发放标准,会出现“出行多的车补不够,出行少的车补富裕”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还需要有关部门通过制度的规范,做出合理的界定,否则出现“谁干活多,谁吃亏”的现象,就达不到公车改革的真正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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