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等六市试点食药安全信用分级
2016年03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3月11日讯(记者 刘志浩) 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在济南等六市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试点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据了解,此次试点旨在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试点任务主要是评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归集的内容是否全面,归集方法是否可行,信用评价的标准是否科学,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满足信用管理的需要等内容,为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积累工作经验和方法。
通知要求,各试点市要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于3月底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6月底前健全完善行政相对人信用档案,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并确定行政相对人信用等级,每年的6月30日确定相对人半年的信用等级,12月31日确定一个信用年度的信用等级。各试点市要建立信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各试点地区试点情况报告,并做好信用评价信息保密工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