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用明细敲定
到省外出差也有了住宿标准
2016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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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印发《德州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自本月起执行。目前,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到德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
  据介绍,该明细标准在原先规定的省内出差标准和到外省省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住宿费标准基础上,新增加了到省外所辖地、州、市(县)出差的差旅住宿费上限标准,形成了到全国各地出差住宿费标准的全覆盖。
  按规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在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调整后的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省级干部在省内出差,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0元,厅局级为每人每天48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80元。到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如省级干部到北京市、上海市出差,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100元,厅局级为每人每天6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500元。
  而对一些旺季地区,在旺季时的标准有所上调,以普通工作人员赴青岛为例,平时每人每天380元的标准,而在7-9月旺季则调整为每人每天450元;省级干部前往海南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出差,平时每人每天800元的标准,而在11-2月旺季则调整为每人每天1040元。
  据悉,目前,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到德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今后如有调整,将及时更新发布。
保电
  5月22日,国网德州供电公司圆满完成全国中职汽修技能大赛保电工作。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该公司为两个场馆接入应急电源车,做好保电服务工作。   本报通讯员 王衍 王津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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