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2月14日讯(记者 陈晨) 14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滨河新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标准,滨河新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3.5元/m2,储藏室基准租金标准为:1.6元/m2。
据了解,菏泽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菏泽实际,在对滨河新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进行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按照租金标准,明年1月1日起,滨河新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3.5元/平方米·月,储藏室基准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实施租赁的单位可根据住房的朝向、楼层等具体情况在基准租金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
据介绍,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维修费用以及空置期间的物业费用。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收单位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在租金收取场所显著位置将文件依据、租金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执收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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