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青年屡次盗窃获刑八个月
被判刑后悔恨不该贪图小便宜去拿别人的东西
2016年1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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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张立新 马小婷) 许多十八岁的青年在父母眼中还是个孩子,邵涛却在这个年龄因贪图小便宜多次盗窃摩托车,被岚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据介绍,邵涛年纪虽轻却已跟着父亲学会了驾驶挖掘机,在日照某公司内施工,每月收入数千元。2015年7月的一天晚上10时许,邵涛见一辆仿赛车样式的摩托车帅气好看,停放在车棚内没有上锁,便上前翻找,从摩托车后备箱内找出钥匙将车开走。
  此后的几个月内,邵涛又从该公司内先后偷走三辆摩托车,在其准备再次盗窃时,被公司门卫扣下,另从岚山港内偷走一辆。共计盗窃五辆、未遂一辆。邵涛约合的四名同学参与了部分作案,将偷来的摩托车用于骑驶。
  岚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邵涛等人交叉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被判刑后,邵涛表示不该贪小便宜去拿别人的东西。被其约合的四名同学因作用较轻,分别被判处罚金或予以宣告缓刑。(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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