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2月14日讯(记者 杨璐) 14日,泰安召开第三届东岳文学艺术奖终评工作会,经过初评、终评,共有96件作品入选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
根据《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和《关于开展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泰安开展了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从2016年7月1日收集作品至9月30日止,共收到216件文学艺术类作品,经过初评、终评共有96件作品入选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文学类27件:一等奖4件、二等奖8件、三等奖15件;艺术类69件:一等奖10件、二等奖24件、三等奖35件。
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文艺奖项,每三年评审一次,今年是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审年。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每3年评选一次,参评作品、人员应符合《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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