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就房屋产权到期问题做回应
20年的清楚了,70年的还得等等
2016年1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温州部分房屋出现20年产权到期现象,虽是特殊情况,但对全国也有借鉴意义。(资料片)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这个看起来遥遥无期的问题,其实有着现实和长远两层意义。就在温州部分20年产权房屋纷纷到期之时,国土资源部做出了权威回应:自动续期不收费。这一政策对于未来研究出台70年产权房屋的相关办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无需申请不用交钱
还不影响交易

  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年初温州出现的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正式进行了回复。王广华副部长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今年4月,有媒体爆出了温州出现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居民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尽管温州市国土局在第一时间回应:“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但这也引起了大家对此事件的关注:“我家房子到期了,我会不会被赶出来或者被要求交钱?”
  当时,这些问题温州市国土局并没有立刻回应,而是将其作为典型案例上报了国土资源部,寻求解决方案。这一争议主要是由于相关法律空白导致的:我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尚未有实施细则出台,导致温州市国土局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也无法为这些居民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温州的情况具有一定特殊性。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出让用地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但在温州这种政策执行相对灵活的改革前沿地,为了加快销售,也出现了只有20年使用权的房子。
只针对温州特殊情况
其他房屋还需立法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表态,可以理解为这种房屋既不影响居住也不影响交易。那能不能推测出,对于目前市面上占绝大多数的70年产权房屋,国家也会如此“开恩”,在产权到期后免费续期呢?
  王广华表示,“两不一正常”属于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特定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这也就说明,70年产权房屋到期后咋办,还有赖于接下来的立法。人们还不能简单地推理,自家房子就这么归自己了。
  尽管如此,此事依然具有非常积极的一面。国土资源部对已经施行的《物权法》的认可和重视,以及保护居民财产利益的原则。即便未来出台的新政是针对70年产权到期的房子征收一定比例的续期费,抑或免费续期、改用征收房产税来代替,其力度相信都会控制在大家的心理承受范围内。
  而在上月,中央首次出台了关于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文件中表示,对于这种问题,将研究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至少,老百姓最担忧的“房随地走、国家补偿”这种极端情况,是不会发生的。
开始研究房屋确权
房地产税迈一小步

  更深层次的,国家此次回复,至少标志着房地产税已经迈出了“一小步”。
  所谓房地产税,是关乎于房地产交易及持有的一系列综合税种。推进房地产税改革,不仅仅是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更是为了形成一整套科学的税种,并为地方政府提供量大、可持续的收入。其最终甚至可能推动地方政府舍弃土地财政。
  但针对房地产税改革,以及其中“房产税”这一单项税的开征,却有很多的质疑。其中最尖锐的,便是包括“房产税”在内的房产地税于法理上说不过去。如果有朝一日,市民因占有了房屋而被征税,那房屋的产权就应该归属于市民。但目前,我国公民最多只能拥有70年产权,上百万的房价,只相当于租了70年房子。那再征税,就涉嫌重复征收。
  因此,房地产税的改革,必须在确定了房屋产权之后才能推进。在国家已经推动房地产税走立法程序的背景下,对于房屋产权的处理与立法,已经迫在眉睫。
   据新华社、财经杂志等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