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定价不代表随意加价
济南物价部门将规范网约车加价行为
2017年0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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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飞跃          
  2016年11月12日,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当运价超过公示标准时,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实行干预和执法。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平台软件不得有恶意加价程序。
  对于市民吐槽的网约车高峰期或者雨雪天经常加价的现象,济南客管中心负责人表示,雨雪天车辆运营成本增加,价格可以适当出现波动,但不能出现恶意宰客行为。
  1月19日,济南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网约车是新事物,政府肯定会支持。虽然济南市网约车政策尚未出台,但是以后肯定要对网约车加价行为进行重点规范,目的就是维护乘客利益。
  “网约车可以自主定价,但是自主定价不代表随意乱加价,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条例范围内。物价部门最终要以政府出台的网约车文件为准,但是下一步要对网约车加价行为进行规范。”上述负责人表示。
  从目前全国各地公布的网约车细则来看,网约车运价将实行市场调节,不过同时规定了运价要面向社会公示,并保持运价相对稳定。“以后网约车随意涨价肯定不行,用车高峰期,网约车运价可以在原来基础上浮动一定的比例,而且要做好价格公示,并提前告知给用户。”上述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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