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制定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环保约谈办法
六种情况要约谈整改不力移交纪检
2017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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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环保督察边督边改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9月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向山东转办二十七批信访件,共6588件;前十八批3787件信访件已办结3647件,责令5137家企业(单位)整改,公安立案侦查45件,54人被拘留。
  本报记者 张玉岩    

5137家企业整改
960人被问责

  8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事项组组长、省环保厅副厅长姚云辉介绍,为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我省先后印发边督边改五条要求、统筹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等通知,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强化边督察边整改。全省各级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对转办交办问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做到快速调查、快速整改、快速反馈。在整改过程中很多地方和部门都开展了“回头看”活动,认真查缺补漏,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省协调联络组也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用明查暗访的方式,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切实得到解决。截至9月7日,省协调联络组共派出16批次督导人员赴16市进行了现场督导,累计督导案件70件。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切实做到整改落实到位。 
  同时,也强化依法依规整改。我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既要求坚决果断处置、及时有效整改,也要求依法行政,杜绝简单粗暴、乱作为,避免问题整改简单“一刀切”。
  截至9月7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我省转办二十七批信访件,共计6588件。前十八批3787件信访件已办结3647件,正在办理140件,已办结案件中,确认属实3163件,不属实484件。其他批次的信访件有一部分也已办结,正在统计核实。
  截至9月7日,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的前十八批信访件已办结案件中,责令整改企业(单位)5137家,立案处罚716家,罚款金额5657.96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5件,行政拘留27人,刑事拘留27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830人,问责960人。
清理魏桥信发
违规电解铝产能

  记者了解到,此次督察中,山东也构建了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在控煤、推广工业绿动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
  根据要求,山东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但由于我省产业结构偏重,近年来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均在76%以上,压减煤炭消费任务很重。为完成今年的减煤任务,省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今年年内全省净压减煤炭消费量2706万吨以上。
  今年,除济钢产能全部停产外,全省计划压减粗钢产能527万吨、生铁产能175万吨。对已列入2017年及以前关停计划但尚未关停的166.65万千瓦机组,8月底前停止运行。2017年10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全面淘汰行政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滨州、聊城市清理魏桥、信发集团违规电解铝产能项目,同时分别停运相应规模煤电机组。2017年11月15日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分别完成5万户以上气代煤或电代煤工程。
  此外,全省所有水泥生产线全部实行错峰生产,达标排放的氧化铝、电解铝、炭素等行业分别限产30%以上、30%左右、50%以上,达不到相应排放标准或限值要求的实施停产。
  省发改委副主任魏建强介绍,截至8月8日,已经完成清理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共关停322.25万吨电解铝项目,超额完成关停任务。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上,15704台已全部完成。钢铁去产能、关停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减少低效煤电机组发电计划目前正在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和冬季错峰生产也已经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 
  初步测算,这几项任务已压减煤炭消费量1050万吨。
年度环境质量恶化
市领导要被约谈

  近日,山东制定《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据了解,由省政府制定环境保护约谈制度,在全国属于首例。
  这里所说的约谈,是指省政府领导约见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的一种行政措施。
  办法规定,应当予以约谈的情形包括,年度环境质量恶化的;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环境质量改善任务的;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存在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存在其他需要约谈的突出环境问题的等6种情形。
  被约谈单位收到约谈通知后,将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按时参加约谈。约谈结束后,被约谈单位必须按照会议纪要进行整改落实,并在约谈结束后30日内,将约谈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环保厅及相关部门。
  约谈后,对于整改不到位、问题久拖不决,应当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将相关情况和材料适时移交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我省的实施细则,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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