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责的有副县长有局长
2017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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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指出,有13名相关监管单位责任人被依法追责。这其中,有的是被所在公司处分,有的则是受到当地政府处分,其中不乏副总经理、副县长。
  在京沪高速济阳段“12·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济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某某被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济乐有限公司养护管理部部长任某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公司养护管理部副部长李某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公司养护管理部管理员马某,给予停薪留职一年的处分;济乐高速养护项目部经理李某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在长清区220国道“2·12”道路交通事故中,梁山凯运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单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济宁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处罚。
  对梁山县交通运输局韩岗所党支部委员、拳铺交通管理所所长周某某,梁山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党支部委员、运输管理所所长齐某某,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对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对梁山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某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梁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某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在历城区唐冶中路北首路口“4·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唐冶中路北延长线电缆沟施工项目负责人姜某某,被所在公司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分公司副经理张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公司经理董某某,给予诫勉谈话。
   本报记者 许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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