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 张焜)走出看守所的第四天,诸城男子刘某再次因盗窃被刑拘。10日,记者从诸城警方了解到,在近20年的时间里,刘某频繁因盗窃被追究法律责任,入狱也不止一次。
从11月25日上午开始到29日,四天时间内,诸城市公安局先后接到四起盗窃报警,其中有三名群众分别报警称,其停放在自家小区院内、楼道内、小区沿街房门口的电动车摩托车被盗。
接警后,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和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展开调查,并及时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在查看监控视频的过程中,一个“熟悉”的面孔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通过仔细辨别,确认该人就是刚刚被释放的盗窃惯犯刘某。
经过缜密调查,该四起被盗案件的嫌疑人均为单独作案且系同一人所为,出现在监控中的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在确定其活动轨迹后迅速赶到其租住的旅馆内将其抓获。
面对民警的讯问,刘某很快交代了自己在城区内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原来,11月24日下午刘某刚从看守所释放出来。当天,他找了一个小旅馆住下。到了第二天上午,刘某因手头没钱,便又重操旧业,四天内连续盗窃摩托车、电动车、背包、手机等物品价值6000余元。
10日,据了解,自从1998年刘某第一次因盗窃被诸城市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后,这些年来,先后在潍北监狱、淄博监狱、济宁监狱等地服刑,还在昌乐劳教所劳教两次。目前,刘某又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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