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展大气重点污染源集中整治行动
除应急抢险项目外,工地全部停工
2017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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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11日讯(记者 邢孟) 11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协调联络组了解到,即日起至12月31日,菏泽将对主城区大气重点污染源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重点涉及道路扬尘、施工扬尘、道路拥堵、餐饮油烟、散煤燃烧、垃圾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
  根据要求,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认真落实好《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基础上,针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部门联动、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解决扬尘、机动车、餐饮油烟、燃煤等大气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强化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封土工程”。区域内所有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除供暖、供水、供电、供气应急抢险项目外,全部停工。严禁城中村及周边违章建筑拆改作业,严禁出现土堆、料堆裸露现象。对区域内渣土车全部封停,严禁渣土车上路。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对主次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扬尘突出路段加大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力度。抓好绿化植被清洗,组织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严禁散煤燃烧,将对区域内饭店、饭馆等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排查,严禁散煤燃烧。严查入城运煤车辆,严防煤炭流入。严控机动车污染方面,将加大对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查处力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等不得驶入限行区域[南至南外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以内区域]。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限行。每天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检查。针对城区交通拥堵造成车辆污染加重现象,由市交警支队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制定禁、限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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