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市场一商贩售不合格猪肉
猪肉中喹乙醇代谢物超标,被省食药监局点名
2017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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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枣庄12月11日讯(记者 靖亚如) 日前,山东省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对在食品流通餐饮环节,消费者关心的畜禽肉及其副产品和水产品2大类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枣庄市市中区龙头市场一商贩因销售的猪肉因喹乙醇代谢物(3-甲基喹口恶啉-2-羧酸)超标被省食药监局通报。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共有1279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240批次,不合格产品39批次。
  什么是喹乙醇代谢物(3-甲基喹口恶啉-2-羧酸)?有怎样的危害?随后记者在百度到的权威学术报告中看到,在2017年02期《饲料与畜牧》中,喹乙醇是家畜家禽饲料中的重要添加剂,起到家禽家畜的增重作用。资料中指出“喹乙醇逐渐成为饲料中重要的添加剂之一。在猪的养殖中,喹乙醇可以提高饲料中粗蛋白的消化率,提高仔猪的日增重;家禽养殖中,喹乙醇可以提高肉鸡增重以及产蛋量,并节省饲料的用量;牛养殖中,喹乙醇可以提高牛的增重;兔养殖中,喹乙醇可以缩短兔的生长周期以及提高皮毛等级;水产养殖中,喹乙醇可以提高鱼的抗应激能力。3-喹乙醇的危害目前,大量研究发现喹乙醇具有的潜在毒性,大量或长期使用会引起较严重的中毒反应。”
  据2015年10期的《中国食品学报》中指出“喹乙醇作为一种抗菌促生长剂在动物养殖中被使用。其具有明显的蓄积毒性和DNA损伤等毒副作用[1],被包括欧盟和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禁用。
  省市药监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药监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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