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谈脱贫解困:
让城镇贫困职工和农村困难群众一道脱贫
2018年0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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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城镇的困难职工,其贫困程度个别的甚于农村的贫困户。政协委员昌桂峰提交了《关于城镇困难职工脱贫解困工作的建议》,政协委员昌桂峰举例:根据临清市工会系统统计情况,目前临清市处于贫困或者贫困边缘程度的职工有1452人,他们主要来自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现如今已停产、半停产的企业,比如纺织、供销、机械、粮食等系统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大多数没缴“三险”,由于年龄偏大,又难以转行学习新技能,加大了再就业难度,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造成收入不高且不稳定。主要致贫致困的原因是不稳定的低收入或因病、因残、因学致贫。对此,各级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这些举措,部分缓解了一些困难职工的困难程度,但是对于他们的脱贫解困来说,还是远远不够,个别严重的只能是杯水车薪。当前,聊城市农村扶贫攻坚,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相对来说,城镇困难职工的脱贫解困工作则有点弱化。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如何保障城镇贫困职工和农村困难群众一道脱贫,则是下来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
  为此,昌桂峰建议:由市扶贫部门统筹城镇贫困职工的脱贫解困工作,将其纳入脱贫攻坚的大局之中,纳入对地方党政绩效目标考核之中,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部门服务清单机制和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压责任,层层抓落实;科学制定困难职工标准,准确界定脱贫解困对象。开展困难职工核查,符合标准的强化帮扶和保障。全面掌握困难职工数量、结构、分布情况,找准致困原因,分类制定解困措施,户策对接,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积极推进扶贫政策的落实,要加大诸如国家助学、保障性住房、城镇低保等政策的宣传,切实做到这些政策在城镇困难职工中家喻户晓,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都能享受到,力争用足现有有关城镇职工的各项扶贫政策。
  昌桂峰建议推动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充分享受政府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其技能培训力度,开发公益岗位,全力消除零就业家庭。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而不能办理退休的困难职工,要督促企业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职工,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因病致贫的困难职工,要实现大病救助全覆盖。积极推动国家助学政策的落实,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和学杂费减免,加大金秋助学活动和社会捐助帮扶。积极推动将城镇困难职工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覆盖范围,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困难职工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若房源有限,可申请发放租赁补贴,切实解决好城镇困难职工家庭住房问题。通过财政兜底保障脱贫解困。对老、弱、病、残确无收入来源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城镇困难职工脱贫解困大格局,聚合各类解困资源实现对全市城镇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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