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月8日讯(记者 崔如坤) 8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工商局获悉,为了加强对流通商品质量监测,日前该局对菏泽市区范围内的流通领域移动电源进行商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共抽检了17个批次,合格4个批次,合格率23.5%。
根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日前菏泽市工商局对市区范围内流通领域移动电源进行商品质量抽样检测,抽查了4家商户销售的移动电源17个批次。目前抽检结果已经出炉,经检验,合格4个批次,合格率23.5%。
据了解,移动电源检验项目为:标记和说明、常温外部短路、高温外部短路、过充电、强制放电、温度循环、振动、跌落、热滥用、电芯容量。结果显示,额定容量为主要的不合格指标。该指标不合格会让移动电源输出的充电时间和电量达不到要求。此外,监测发现,部分不合格商品的标识要求和使用说明未按标准实施。
菏泽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分析说,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企业质量意识薄弱,在生产过程中不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没有及时更新产品标准,对原材料的采购把关不严。缺少较专业的生产技术人员,质量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以及缺乏必要的检验手段造成的。生产工艺粗糙导致产品一致性低,产品质量波动性强,产品不合格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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