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12日讯(记者 刘红杰 见习记者 王瑞超) 为保障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总规模不低于60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基金推介会暨签约仪式12日在山东大厦举行。
该基金由省、市政府发起,主要采取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按市场化方式与金融机构和境内外社会资本、投资机构合作,重点投资于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其中引导基金由省、市政府共同出资400亿元设立,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多只母基金,形成不少于2000亿元规模的母基金群。母基金再通过出资发起设立或增资若干只子基金,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形成不少于6000亿元的基金规模。
在投资阶段上,基金既可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也可投资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在投资方式上,母基金既可参股子基金,也可安排不超过50%的比例直接投资项目。在投资领域上,允许不同产业方向的基金之间相互交叉投资。根据省外资金占比情况,实行差异化地域限制政策,子基金投资山东境内的比例一般限定在70%,最低可放宽到60%。
会上,山东省财政厅与中国PPP基金、国开金融、三峡资本、洪泰资本、中国人寿、中菊资本、鲁民投等10家省内外知名投资机构签署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山东财金集团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月10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批复中提出,《方案》实施要以实体经济为发展经济的着力点,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积极探索新旧动能转换模式。要加快提升济南、青岛、烟台核心地位,以其他14个设区市的国家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为补充,形成三核引领、区域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格局。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将发挥杠杆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投入,支持山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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