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购物店,打击“低价游”的必要环节
2018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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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美

  近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播出不合理低价游调查引发关注,内容涉及云南多个旅游景区。17日,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发布对6家涉事购物企业、1家旅行社、3名导游的调查处理结果。其中,涉事旅行社吊销执照并罚款30万,3名出资人列入黑名单,3名导游将被吊销执照并罚款2万元,旅行社法人代表涉嫌强迫交易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并对数家购物企业做出关停或停业整顿处理。(6月18日《新京报》)
  云南省旅游乱象由来已久,饱受游客诟病。归根结底,就是“低价游”惹的祸。组织、接待“低价团”的旅行社、导游,为了保障收入,避免亏损,轻则辱骂游客,重则威胁强迫游客购物,从而拿回扣。
  从去年以来,云南省不断加大对旅游市场的整治力度,就在前几日,西双版纳一名导游因强迫游客购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应当说云南整治旅游市场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根据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4月15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施行至今年2月,云南旅游有效投诉同比下降76.8%。
  但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低价游”,“低价游”现象仍然很严重,五一假期和端午节假期又被媒体曝光。究其原因,就在于并没有从根本上斩断“低价游”背后的利益链条。包括云南在内的各地,之前对“低价游”的处罚,基本上集中在旅行社、导游方面,轻则旅行社被罚款,导游被吊销导游证,重则旅行社被吊销营业执照,导游被判刑,但给旅行社、导游提供回扣的旅游购物店几乎不受影响,照样通过给旅行社、导游提供回扣拉来游客消费。
  云南省这一次处理“低价游”案件,除了继续加重对组织“低价游”的旅行社、导游进行处罚之外,也对旅游购物店开刀,对数家购物企业做出关停或停业整顿处理,这是打击“低价游”不可或缺的环节。在“低价游”利益链上,获利的不只是旅行社、导游,还有给他们提供回扣的旅游购物店。只处罚旅行社、导游,放跑旅游购物店,使得旅游购物店违法违规经营处于零成本状态,反过来会纵容旅游购物店拉拢其他旅行社、导游继续组织“低价游”,“低价游”就成了韭菜,割掉一茬又长出一茬。因为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最不缺的就是旅行社和导游。
  对给组织“低价游”的旅行社、导游提供回扣的旅游购物店也予以处罚,这就直接提高了旅游购物店参与“低价游”的违法犯罪成本,告别了过去只赚不赔的局面。这显然有助于斩断“低价游”背后的利益链,让旅游购物店不敢轻易与旅行社、导游相互勾结,通过提供回扣方式拉游客来消费。
  当然,对给旅行社、导游提供回扣的旅游购物店,处罚上不能止于停业整顿或关停店铺,还应当以商业贿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及拿回扣的旅行社、导游都要追究商业贿赂罪。因为在法律上,旅游购物店与旅行社、导游之间这种靠回扣维系的利益链,在本质上就是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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