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包地,合伙人却将地转租地被征用,补偿款进了转租人口袋
2018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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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赵磊)安丘市金冢子镇的杨仁文向本报反映,他于2004年和朋友宋德强一起承包了金冢子镇川里村和东后金堆村的800亩土地。然而,在杨仁文不知情的情况下,宋德强却将土地转租给了他人。现在,杨仁文却找不到他的合伙人了。
  杨仁文告诉记者,他当时想承包土地,选宋德强做合作人正是看中了他的青岛人身份,因为按照当时的政策,外地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正式的承包合同也是宋德强作为代表跟村里签订的。这800亩土地大部分属于金冢子镇川里村,还有一小部分属于东后金锥村。2004年在承包之前,杨仁文和这两个村签了一份承包合同前的协议,证明系两人合伙承包土地。同时,杨仁文也拿出了一份宋德强签字的证明,写明宋德强和杨仁文是合伙承包土地共同开发。
  本来双方商量好,一起开发承包的土地,进行种植和养殖。让杨仁文没有想到的是,2014年宋德强单方面将土地承包合同转给了安丘市的谢某。“他瞒着我转的,我是到了后来才知道的。”杨仁文说,此后他再联系宋德强对方就不再理会。
  后来,杨仁文一直在为这件事情奔波,事情却在今年发生了变化。2018年,安丘市规划开建工业园项目,要对他们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和补偿,补偿款360余万元全部发放给了谢某。
  随后,记者来到了安丘市金冢子镇政府,社区书记王金勇接受了采访。“政府发放补偿款都是以第一合同为准。”王书记告诉记者,面上的合同都是宋德强签署,所以按照宋德强的委托,他们将补偿款发放给了谢某。至于杨仁文和宋德强的内部协议,杨仁文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诉讼。“不管他们内部怎么分配,我们只和第一责任人对话。”
  对于此次事件下一步将如何发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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