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不节能改造,16℃也难保
不收报停费有前提:供热设施可分户关闭
2014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山东省供热条例》3月28日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一经通过,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就邀请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守军举行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宋守军在会后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换热站移交热企暂无时间表,需各市自己制定实施细则。
  本报记者 高扩 王光营 通讯员 刘庆堂 王小强      

室温18℃如何保证
  将于9月起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把供热室温从16℃提高到18℃,从法案征求意见阶段,这一点就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赞赏。从16℃到18℃,从法律到实践,如何保证新规得以实施?
  宋守军表示,“18℃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建筑都达到18℃。”首先,室外温度要不低于供热系统的最低设计温度,比如济南地区在零下1-3℃之下,18℃就要受到挑战,在零下1-3℃往上就要保证18℃。
  “建筑围护结构还得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同时室内采暖系统运行正常。”宋守军表示,过去非节能建筑供暖室温16℃都很难保证,但经过节能改造的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了,整个住宅保温系统提高,我们有条件、有能力保证室温达到18℃。
  省住建厅燃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建设时就符合当时的采暖实际标准的老旧建筑,只要没有墙体、门窗破损的状况,也应该保证供暖室温不低于18℃。

调查: 老小区供热面积3000万平 节能改造的不足两成
  根据气象资料,济南冬季平均气温在1℃左右。记者在省城调查发现,不少老小区的管道都使用了十几年,保温层破破烂烂,有的管道几乎被铁锈塞满,中间只有一个小孔,即使供水温度达标,居民家里也热不起来。
  “新小区一般都没问题,有的老小区连16℃都很难保证。”有热企负责人表示,目前济南不少老小区都没进行节能改造,门窗不密封,热量流失严重,连16℃都难保证。
  据悉,省城从2011年起对老小区进行节能改造,截止到去年共完成面积400万平方米,今年计划完成150万平方米。而济南市老旧小区供热面积达30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的缺口非常大。

是否会加重污染
  在雾霾频发、大气污染持续恶化的背景下,供暖室温提高会不会导致热企燃煤增加,加重大气污染?
  宋守军说,一方面我们对过去传统的供热方式进行改造,减少了热源的供热消耗,同时用户端也进行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特别是新建建筑都要执行节能标准。从总体上看,供暖从过去的每平米30公斤的耗煤,现在达到26公斤以下,将来还要达到20公斤以下。
  “我们正在加快新技术的应用,包括对于现在燃煤的工艺实行超低排放的探索,同时加快清洁能源的利用,包括水能、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等。”宋守军说,目前在很多小区实际上早已经达到了18℃的要求,新规不会加剧大气污染。

调查: 室温提两度 烧煤多排灰2000公斤
  “从16℃增加到18℃,每平方米供热面积每个季度至少增加2公斤燃煤。”济南热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专门进行过核算,按照目前的供热条件,室温每提升1℃,热企就要多烧1公斤煤。
  据统计,省城目前的集中供暖面积为9400万平方米。照此核算,一个采暖季下来,仅用煤就将多支出18.8万吨。不过记者了解到,按照最严格的环保标准,经过除尘处理后,每吨煤燃烧后只排放0.01%的烟尘,总重量为10克。但对于多烧的煤来说,省城每个供暖季要多排放灰尘接近2000公斤。目前,济南热电、热力公司已完成了24台热电机组和区域供热锅炉改造,总投资约2.4亿元。

换热站收回有无时间表
  新的供热条例规定实行热源、管网、换热站经营管理一体化。住宅小区自管换热站的存在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供热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
  条例要求各小区和物业管理的换热站要逐步移交给热企,如何移交?发布会后,宋守军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换热站移交暂时没有时间表,具体实施需要各市自己出台细则。
  他表示,换热站的移交没有固定模式,各地可以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方式进行,比如章丘市就利用财政资金收回换热站。
  省住建厅燃热办有关负责人解释,目前换热站的情况本身就比较复杂,有的不愿意移交,有的愿意移交而热企不愿意接受,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条例规定,供热企业应该向最终用户收取热费,这一规定是因为目前存在自管站、换热站代收热费的问题。针对这种损害用户权益,供热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省住建厅燃热办有关负责人称,待法规实施后,直接收取热费就成为强制性规定,热企不得拒绝,换热站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调查: 济南两千余换热站 五分之一待回收
  记者了解到,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不少换热站为了盈利,给居民供热时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
  “换热站为了省钱,经常半夜偷偷给关了。”供热业内人士表示,一些换热站偷工减料,是因省下的热量费、水电费很可观。
  据了解,济南目前有2000余个换热站,其中原有换热站800多个,经过几年回收,还剩400多个。
  新的供热条例中虽然规定了热源、管网和换热站经营一体化,但由于盈利的换热站物业不愿交,亏损的换热站热企不想接收,利益纠纷下换热站回收并不顺利。

报停后恢复供热 热企不得再收费
  现实中,有的地方对报停供热的用户收取一定比例的报停费,宋守军表示,此举缺乏法律依据,侵害了用户的权益,因此条例规定,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热企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恢复供热,热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不具备分户关闭的小区是否还能收取报停费,省住建厅燃热办有关负责人说,只要具备条件停止一户供暖,又不会导致其他住户供暖停止的,就可以停暖,并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造成邻里停热的“连坐”事件经常发生,社会反响强烈,条例因此规定,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