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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困难家庭教育救助正式启动

齐鲁晚报     2020年08月20日
  本报文登8月19日讯(通讯员 丛媛玲) 为深入贯彻教育救助扶贫政策,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将民政惠民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近日,文登区民政局启动2020年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工作。
  本次教育救助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上有很大变化,充分考虑到不同困难家庭的不同情况,真正做到了“好钢用在刀刃上,花钱花在裉节上”,具体救助内容如下:
  救助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建档立卡家庭大学本(专)科新生,以及城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人员、未享受“扶贫雨露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其他支出困难家庭中的普高、高职、大专、大学在校生。
  救助标准:(1)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大学新生(考取医学、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除外),每人按月城市低保标准的7倍给予教育救助;(2)在公办学校接受普通高中段教育和在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大专、大学)接受教育的城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每人按月城市低保标准的6倍给予教育救助金,其中免交学费的(职高、普通中专、技工等学校,医学、师范、军校等专业,下同),每人按月城市低保标准的3倍给予教育救助金。该项救助不与新生救助重复。对符合“扶贫雨露计划”,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不进行重复救助;(3)符合在校学生救助条件的其他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每人按月城市低保标准的3倍给予教育救助,其中免交学费的,每人按月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给予教育救助。
  申请方式:申请对象需要于8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镇(街)民政部门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将于9月份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足额发放。
  咨询电话:0631-89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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