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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觉得充电费贵可要求更换服务企业

齐鲁晚报     2021年08月16日
  济南部分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充电费用较高,也间接导致充电桩利用率较低,因此有市民和小区物业希望能出台相关政策,降低小区电动车公共充电桩充电费用,或者补贴充电桩运营商。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7年,济南市物价局曾发布过《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对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进行限价,每千瓦时充电服务最高限价为1.45元。但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近年来济南市并未制定过相关政策。
  济南市发改委价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政府定价必须要通过定价目录,目录之外无定价。根据今年2月刚刚更新的《山东省定价目录》,电动车充电桩的充电费不在定价目录里,所以他们无权对小区充电桩的收费进行干预。
  “电动自行车(充电)我们是从来没有规范过,原来电动汽车是在定价目录里,然后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这一块儿也都放开了,就是要放开市场竞争。”工作人员表示,政府定价主要在两个领域,一个是公益性服务领域,另一个是网络型自然垄断,如供水、供电,而像电动车充电桩在市场上竞争很充分,企业非常多,已经能够形成竞争了,所以就没法再纳入政府定价了。
  另外,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其他服务收费是指除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之外,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以及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其他收费。而第二十八条规定,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协商约定。而充电桩充电收费就属于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那么,如果小区里电动车充电桩充电费用太贵,业主不愿意使用该怎么办呢?济南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行为来解决,市场上充电桩企业比较多,业主觉得贵的话,可以一起要求物业更换充电桩服务企业。
  记者了解到,目前匡山小区琪鑫苑正准备增设新的电动车充电桩,而海亮艺术华府也将在现有充电桩的基础上,再引入一批新的电动车充电桩,以满足业主的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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