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6
公告
2022年1月5日 星期三
根据浙江中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济宁市九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中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济宁市九通投资有限公司。又根据济宁市九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金(上海)企业管理中心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济宁市九通投资有限公司已将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浙金(上海)企业管理中心。后根据浙金(上海)企业管理中心与青岛瑞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金(上海)企业管理中心已将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青岛瑞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九通投资有限公司、浙金(上海)企业管理中心及青岛瑞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瑞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1.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清算责任。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浙江中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九通投资有限公司、浙金(上海)企业管理中心、青岛瑞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