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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才正常流动不应是“虹吸式”挖人

齐鲁晚报     2022年05月23日
  □冯海宁

  “几乎5月17日同一天,我们心外科一下子就走了14个。事先我们一点都不知道,连法定的执业地点都没变更,这边还等着出诊、查房,那边可就任命职务上班接诊了。”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一位副院长告诉记者,“心外科一个病区,现在几乎瘫痪了……”
  与上述医院同样遭遇专家集体流失的,还有阜外华中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该医院22位突然换东家的骨干中,高级职称的专家有11位。而这两家医院共计近40位专家,集体跳槽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后者有“全球最大医院”之称。据说这些专家在未变更执业地址的情况下跳槽,已被河南省卫健委发函叫停。
  这种集体跳槽现象也是违反相关政策法律的。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文件,明确提出禁止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虹吸式”抢挖人才。2018年,原河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确保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稳定的通知》,明确一系列硬标准,遏制卫生人才非正常流动。
  而且,这些专家在未变更执业地点的情况下跳槽,违反了《医师法》,该法律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也就是说,主管部门叫停专家集体跳槽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此举也维护了相关政策法律的权威性。
  各行各业都存在人才流动,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就医疗行业而言,人才流动给行业带来活力,能让市场更好地配置资源;医疗人才“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在流动中能更好地体现自身价值。但集体跳槽、“虹吸式”抢挖人才弊大于利,既造成医院间不公平竞争,也不利于医疗资源合理分布和患者便捷就医。
  所以,对这种“虹吸式”抢挖人才的做法,不能止于简单叫停,而是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否则,不排除这家“全球最大医院”改变策略把这些专家“挖”到手,比如把“虹吸式”做法变成“零敲碎打式”,先变更专家执业地点再让专家出诊,就会绕过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仍会产生不良影响,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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