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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齐鲁晚报     2025年02月15日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鲁0406破6-1号
  2024年10月25日,本院根据枣庄翼云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枣庄翼云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5年2月10日,枣庄翼云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负债总额13960074.99元,可供清偿的财产共计10798.95元,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第一清偿顺序职工权益及其他债权无法清偿。本院认为,枣庄翼云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法应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本院于2025年2月12日裁定终结枣庄翼云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枣庄翼云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继续履行清算职务,直至破产清算相关事项处理完结。
  特此公告
二O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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