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刘雅菲) 27日,市政协召开的十三届十一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明年1月9日至12日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委统战部负责人关于十三届市政协常委、委员调整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了报告人,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等有关事项。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13年工作总结和十三届市政协常委、委员调整名单及有关人事事项。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书面报告了2013年办理市政协提案工作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书面报告了2013年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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