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达3000亿
2014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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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4月11日讯(记者 李珍梅) 11日,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经验交流会在青岛橡胶谷召开。据统计,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从2006年的60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近3000亿元。其中,济南、青岛两市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7%,成为当地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本次会议是全国版权创意产业发展方面的首次经验交流会。山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版权创意产业发展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据统计,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从2006年的60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近300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由2.7%提高到5.4%。其中,济南、青岛两市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7%,已成为当地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据了解,青岛近年来不断加强版权监管与执法,为版权创意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近两年来,青岛市、区(市)两级文化执法系统年均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200余起,判决侵权盗版刑事案件185起,23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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