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竞生与《性史》风波
2014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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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史1926》 张竞生 著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14年2月出版
     □江晓原
  在现代中国,张竞生曾红极一时。他率先在北京大学讲授性学,启发国人“美的性欲”;他倡议城市乡村化、乡村城市化,推广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运动,时有“南张北梁”之称。他是中国倡导计划生育第一人,也是中国性学研究第一人,曾在《晨报》副刊发起了中国第一次爱情大讨论。他公开征集出版《性史》,惊世骇俗,全民皆知,却也使他遭遇万人唾骂而身败名裂,戴上了“色情博士”的帽子,以致以讹传讹、含羞蒙垢长达半个多世纪。
  近日这本饱受争议的图书再版,名为《性史1926》。
  从留法哲学博士到北大教授
  在20世纪初期,张竞生算得上中国学术界一个非常活跃的人物。
  1912年10月,张竞生与宋子文、杨杏佛等人以官费生出洋。张竞生到法国,先入巴黎大学哲学系,1916年获学士学位;又入里昂大学哲学系,1919年以《关于卢梭古代教育起源理论之探讨》为题通过论文答辩,获哲学博士学位。留法期间,他也热心于社会活动,曾与汪精卫、蔡元培、吴玉章、李石曾等人发起组织“法华教育会”,对其后的留法勤工俭学运动以及中法文化交流都曾起过积极作用。
  张竞生在法国接受了大量的西方学术和思想,脑子里装满了社会学、性学、优生优育之类的学问,心中则是改造中国、建设中国的宏愿。1920年他自法归来,先是受聘为在潮州的广东省立金山中学校长,在任上他推行一些改革,如招收女生、提倡游泳之类。张竞生任金山中学校长不到一年,就出了风波,一个学生在他所提倡的游泳中不慎溺死,再说他那套西化的教育改革也被认为“不合国情”,于是去职。那时,蔡元培正在北京大学推行“兼容并包”的治校方针,遂聘任他为北京大学哲学教授。
  张竞生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大力倡导节制生育——也就是今日的计划生育,堪称先知先觉,但因“不合国情”而大受抨击。不过,他在北大讲授西方现代爱情、生育、性育以及有关的社会学说,倒是颇受胡适、鲁迅、周作人等新文化人物的称赞。张竞生将这些学说统称之为“美的学说”。1925年他出版了《美的人生观》和《美的社会组织法》两书,提倡“性格刚毅、志愿宏大、智慧灵敏、心境愉快的人生观”;主张学习美国的经济组织法和日本的军国民组织法,认为这样可以使中国“臻于富裕之境”,“进为强盛之邦”。《美的人生观》出版后,周作人在文章中称赞作者极有“天才”。张竞生还组建了“审美学社”,提倡美育;接着又组建了“性育社”,这被认为是中国最早提倡性教育的组织。
  张竞生又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他的“爱情的四项定则”:(一)爱情是有条件的;(二)爱情是可比较的;(三)爱情是可以变迁的;(四)夫妻为朋友之一种。
  这样的观点,即使放到今天来看,也不能不说是相当激进的。当时有许多人士参与了对此“四项定则”的讨论,其中包括鲁迅、许广平等人。观点当然不尽一致。但是能够公开讨论爱情是何物,在当时也不失为非常解放之举了。
  那时的北京大学,弥漫着浓厚的自由化气氛,学术研究很少禁区。比如民间的色情歌谣,就在学者们的研究之列,并且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1922年又开始发行《歌谣》周刊,其征集条例中说:“歌谣性质并无限制,即语涉迷信或猥亵者亦有研究之价值。”周作人等人对此事非常热心。而张竞生担任“北京大学风俗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受此自由研究氛围之影响,认为性以及与性有关的风俗等,当然也在应该研究之列,于是在1916年5月以“性育社”的名义出版了《性史》(性育丛书第一集)。却没料到小小一册书,竟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他本人由此成了中国20世纪文化史上有名的人物,也为此付出了身败名裂的惨重代价。

《性史》风波
  《性史》第一集,初版印刷一千册。书中收集的是张竞生通过在北京报纸上刊登广告征集来的稿件中的几篇,如小江平(金满成)的《初次的性交》、一舸女士的(即张竞生当时的夫人褚问鹃)《我的性经历》等文。前面有张竞生所作之序,每篇文章之后还有张竞生所加的按语。张竞生在按语中发表了不少直白坦荡的议论,诸如每月夫妻之间性交几次才合适、妻子面对丈夫的调情求爱应该如何既羞涩又大胆之类。
  《性史》出版后仅四个月,便先在天津遭禁。起因是南开学校校长张伯苓致函警察厅,称南开附近的书店出售《性史》、《情书一束》、《女性美》、《夫妇之性的生活》、《浑如篇》等书,“诲淫之书,以此为最,青年阅之,为害之烈,不啻洪水猛兽”。于是,警察厅下令将《性史》等书全部没收,并且“严密查察,如有售卖,送案究惩,勿稍姑息,以维风化”。此举当然遭到南开一些开明师生的强烈不满,有人投书报刊,指责“入了张伯苓的南开,就好似入了始皇帝的秦国,教你怎样你就得怎样……随便草上一封信,而全天津的人便不能再看《浑如篇》、《性史》等书”。周作人在《语丝》的“南开与淫书”一文中发表了投书,并表示了他本人对于此事的态度。周作人说,他已经看过《性史》等书,“觉得并没有什么……不觉得这些书的为害甚于洪水猛兽”。又说:“我并不因为认识张竞生、章衣萍诸君而想替他们辩解,我也不说这些书于科学上或文学上有怎样大的价值,我也不想拿去给自家的或友人家的子女读,然而我也不觉得怎么可怕,自然更没有‘查封’之必要。假如我的子女在看这些书,我恐怕也要干涉,不过我只想替他们指出这些书中的缺点与谬误,引导他们去读更精确的关于性知识的书籍。”
  与周作人当时这样的持平之论相比,其他一些人后来的态度就要激烈得多了。比如这场风波之后十二年,阿英在抨击鸳鸯蝴蝶派小说作家王小逸(他的小说中不时有些准色情内容)等人的小说时,就说:“简言之,可称为《新性史》,实由于其对于性行为的无掩蔽的写述。”《性史》被视为色情作品的同义语。再过三年,潘光旦在蔼理斯《性心理学》译序中,将张竞生斥为“一位以‘性学家’自居的人,一面发挥他自己的‘性的学说’,一面却利用蔼氏做幌子;一面口口声声宣传要翻译蔼氏的六七大本《研究录》,一面却在编印不知从何处张罗来的若干个人的性经验,是否真实不得而知”,还说“和这种几近庸医的‘学者’原是犯不着争辩的”,但是终究“忍无可忍”云云。
  《性史》如何使张竞生大被恶名,还可以看张竞生后来的自述,他在自传性质的作品《十年情场》中说:“近来有些人以为我是巴黎长期的学生,习染了法国的淫风。看《性史》如猪狗的苟且,尽情地任它发泄出来。又有人疑我是一个‘大淫虫’,荒诞淫逸,《性史》就是现身的说法!”

《性史》续集盗名出版
  张竞生背此恶名,实在是很大的冤枉。
  他在报纸上登广告征集性史材料,是和北大风俗调查委员会的教授们事先讨论过的。当《性史》第一集出版时,他已经征集到二百余篇,原准备继续出版若干续集。但他一看社会反应不佳,立刻取消了出版计划,并且通知书店第一集也不可重印。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他已经落入一个百口莫辩的陷阱之中——上海等地一些不法书商发现《性史》第一集非常畅销,先是大量翻印,接着又盗用张竞生之名,连续出版所谓的《性史》续集,据说达十集之多。张竞生不得已,诉诸法庭,有一次也曾判不法书商罚款五百元并不准再盗用张竞生之名出版,但更多的情况下是无法查出出版者,只能徒唤奈何。张竞生又在报纸上刊登启事,希望澄清事实,结果也收效甚微。世人大多以为《性史》连同所有的续集都是张竞生编印的。
  据张竞生自述,他印《性史》第一集,得稿费二百元,他都分发给了各个作者,自己未拿一文。书店预支给他的第二集稿费一千元,他通知取消出版计划时也全数退还了。那时北大的教授收入甚丰,经济非常宽裕,并不会把这点钱看得多重。然而,攻击他的人却传说他编印《性史》赚了几十万大洋。
  (本文节选自《性史1926》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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