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交法入心,谣言将无处生存
2014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张琪

  不实信息在全国范围内转着圈骗人,如今它传到烟台来了。消息本身既不带地域名称,又有很强的专业性,经过微信朋友圈及论坛的发酵,这样一条不实信息让很多人信以为真了。
  首先,我们应该肯定这种消息或许起到了提醒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作用,从这一方面来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如今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整个社会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但是不少人对于交法的认知还停留在浅层面,对于交法一知半解的同时又盲目地吸纳各方信息。这样不仅混淆视听,而且还有矫枉过正之嫌。
  被虚假信息所影响,驾驶人应做一下自我检讨。有些驾驶人开了很多年的车,置身车内却不解法规;有的人常常酒后驾车,却分不清酒驾与醉驾的定义,上述这些驾驶人一听到风吹草动便警觉也就不足为怪了。
  提高社会对于交通法规的认知,不仅仅是驾驶人的责任。这些不实信息摆到交通管理部门的面前只能算“小儿科”,面对这样的不实信息交管部门应该主动站出来澄清事实,让更多的驾驶人了解真实情况。即便以后这样的信息再出来骗人,大家也就有了免疫力。
  这种不实信息传播,长此以往下去势必会造成虚假信息泛滥,影响公众对正确交通法规的辨识。我们不能将错就错,所以一方面应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对虚假信息的辨别力;另一方面,如果再遇类似虚假问题,可先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随后广而告之。
  在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我们需要更为理性的认识,期待人人能够积极遵守交通法规,同时也能成为交通法规的行家里手。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