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简化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程序
今起不报警也能快处快赔了
2014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崔岩) 17日,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从18日开始,车主发生符合快处轻微交通事故的,可以不必报警,只需按照要求拍摄3张照片后,撤出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即可协商理赔了。
  17日,济南交警部门有关工作人员通报称,为真正意义上做到快处快赔,今后将简化快处程序,不报警也可快处快赔了。也就是说,一旦道路交通高峰期及高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快处条件的,从18日开始,车主只需拍照、撤离并互验双方证件,即可快赔了。值得注意的是,驾驶人应注意所拍照片应包括照片前方、后方、接触部位,以及清晰车牌号、事故现场周围参照物的照片。
  根据保险部门统计,自4月1日起,截至4月15日,驻济各保险公司处理高峰期及高架路(白天)免除现场案件2031件,已结案1812件,结案率89%,定损当日赔付,赔付金额287万元,平均结案周期3天。对比交警部门此前公布的报警后采用快处程序处理的905起,有1126起案件是车主直接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占案件总数的55.44%。
  由于快处快赔免除现场查勘颠覆了以往保险公司双方事故必须查勘现场的常规,各公司在启动前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争议。而该项法规是否能够顺利推动,关键就是保险行业的配合是否到位。
  为此,在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召集下,驻济南30家产险公司集体签订了《道路交通高峰期及高架路(白天)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免除现场查勘的自律公约》。如果事故双方按照规定撤离现场,保险公司不积极履行赔付责任的,当事人可向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举报,举报电话为0531——87905920。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