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刮擦不快处两司机收到罚单
2014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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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崔岩) 正值晚高峰,交警两次电话调度,刮擦事故两车主就是不快处,理由竟是担心责任不好认定。济南交警对此开出罚单。这也是济南市区地面道路上开出的首张罚单。
  16日下午5点08分,在花园路东段十里河附近,两车轻微刮擦。此时,正值市区交通流量晚高峰时段。发生刮擦后,前车司机王某认为,后车不避让自己,是故意顶撞。无奈,后车司机宋某拨打了122报警。指挥中心民警了解情况后告诉对方,该事故适用于快处快赔程序,拍照后需要立即撤离现场。
  由于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有争议,两车主就是不撤离现场。历城交警指挥中心通过监控发现后,便再次致电两人费尽口舌反复解释,双方仍然不听劝阻。无奈,指挥中心只得调度交警赶赴现场。
  “当时正赶上花园路交通流量极大,事故导致花园路及周边华信路出现大面积拥堵。”交警魏令斌赶到现场后,要求两车主迅速将事故车辆撤离到路边辅道。随后依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做出了罚款200元、扣留双方车辆的处罚。
  据了解,这也是自4月1日起,济南市区地面道路上第一起针对轻微事故不快处开出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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