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与房产地不一致入学受阻
教育部门表示将了解情况,保证让孩子有学上
2014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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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甚至想卖掉海信慧园的房子。
     户籍在历城,房产地在高新,由于户籍和房产地不一致,市民王女士为孩子的上学犯了愁。据了解,由于王女士和孩子的户籍在历城区娘家的户口本上,而自己在高新区买的期房未交房,这导致孩子上学遇到麻烦。

  文/片 本报见习记者 任丽媛                   
孩子上学要求开无房证明
  王女士的孩子现在6岁半,眼看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可一打听孩子去哪上学时,顿时傻了眼。
  王女士介绍,王女士的户口在历城区东风街道派出所,结婚后,户口一直没有外迁,户口本的户主是王女士的父亲。孩子出生后,户口也随王女士落户在了历城区东风街道派出所。“我听说我们所在的学区是历城双语实验小学,但是一打听,需要户籍和房产地一致才能去上学,但房子不是我的,是我父亲的。”王女士说,她将自己的情况告诉学校后,学校表示,这种情况可以去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
  无奈之下,王女士来到房管部门,但她发现自己无法开具无房证明。据王女士介绍,2012年她在高新区海信慧园小区买了一套期房,房子今年10月底才交房,由于已经办理了网签,“自己的名下是有房产的,房管部门不给开具无房证明。”王女士说,没有想到,名下的这套房子竟成了孩子上学的阻碍,“实在不行只好把这个房子卖掉。”
户籍不在高新,无法在高新上学
  在寻找房子买家的过程中,王女士发现,自己在海信慧园小区的房子是学区房,这让王女士又产生了一丝希望:孩子要能在高新区这边上学也很好。
  然而,这个希望又破灭了。王女士介绍,她咨询了教育部门,但教育部门说户籍与房产地一致才行。“现在房子还没有交房,无法落户,也不符合政策。”王女士说,孩子年龄比较大,上学不能再推迟了。据高新区公安分局户籍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有购房合同可持发票和合同到户籍部门办理落户,但前提是必须交房以后,“没交房系统没有备案,没法落实地址。”
  记者咨询了高新区教育处负责招生工作的马科长,对方表示2014年的中小学生招生政策还没有出台,根据2013年的招生政策,要求户籍和房产地一致,高新区的学校是不能接收王女士的孩子。马科长说:“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比较复杂,需要鉴别很多情况,但总体还是按照国家的义务教育法来执行的,即适龄儿童要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省市区县出台的政策都不能超越这个要求。”
历城区教育局: 具体了解情况, 保证有学上
  据了解,根据2013年的学校招生政策,适龄孩子入学要求户籍和居住地相结合。王女士孩子的情况是否适合在户籍当地上学呢?记者咨询了历城区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孩子户籍在历城区,“保证让孩子有学上。”
  对于王女士户籍和房产地不一致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了帮助王女士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历城区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这一问题反映给了教育处,教育处负责人将具体了解王女士的情况,根据相关政策处理此事,“只要孩子户籍在历城区,保证让孩子有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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