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伪基站”发57万次垃圾短信
济宁一男子被批捕,系此类案件的第一例
2014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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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发垃圾短信,济宁一男子被批捕。
     本报济宁4月17日讯(记者 路帅 通讯员 陈鹏 王妍波) 济宁一男子使用“伪基站”发送573402次垃圾短信,仅获利1000元。10日,这名男子以破坏公用电信设备罪被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这是济宁市首例因使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被批捕的案件。
  今年2月份,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花费2万元,从网上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包括发射器、笔记本电脑、手机、天线等配件组成。他将“伪基站”设备置于自己的私家车内,开始经营短信群发广告业务。 
  “2月至3月间,赵某某使用‘伪基站’设备在济宁金宇装饰城、汽车北站、秀水城等地群发短信作案10次,共发送短信次数573402次,获取手机用户IMS识别码546090个,获取盈利1000元。”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丽丽介绍,赵某某群发的垃圾短信主要分为三大类:化妆品、健身武术和文具促销。当手机用户进入“伪基站”的辐射半径,用户手机信号便被强制连接到该设备上,导致手机用户通讯中断、手机信号不稳定、无法拨打电话等,破坏了正常电信秩序,危害了公共通讯安全。“‘伪基站’可以轻易获取所覆盖地区手机用户信息,而且虚假广告、诈骗信息极易导致手机用户上当受骗。”李丽丽说。
  李丽丽介绍,这是济宁市首例使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而被批准逮捕的,以往的处罚仅限于查封无入网许可的无线电台发射信息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金额也只在1000—5000元,违法成本过低,导致容易复发。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出台《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明确,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九成垃圾短信是伪基站发送
  各种小广告,芜杂的信息……很多的市民经常会遭遇这样、那样的垃圾短信骚扰。近日,济宁移动公司网优中心开展了伪基站定位排查工作,自专项打击活动开展以来,济宁地区已破获各类伪基站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 
  根据数据统计,伪基站群发信息引发的客户投诉占垃圾短信投诉的90%以上,已成为制造垃圾短信的主要源头,严重影响了客户的正常通信,干扰了通信运营商的网络,侵害了运营商的形象。
  据介绍,伪基站是一种小型化、可车载易移动的无线电设备。社会不法分子通过它非法占用通信频率,伪装成运营商基站,通过发射更强的无线信号,设置优选无线参数等手段,强制用户手机脱离运营商的网络,接入伪基站网络,收集客户信息,同时可模拟任意发送号码强行向覆盖区内的手机发送垃圾信息。 

公安、移动联手打击“伪基站”
  自今年2月起,工信部、公安部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活动。 
  为了打击不法分子,保障移动用户正常使用网络,济宁移动公司网优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了伪基站定位排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活动。   
  济宁移动技术人员分析,伪基站通过仿真通信运营商的无线基站系统,中断用户手机的正常通信,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息,严重影响了客户的正常通信,干扰了通信运营商的网络,侵害了运营商的形象。
  本报记者 马辉 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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