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件遭抢注“海阳”商标重归海阳
历时近三年,地名商标之争终于画上句号
2014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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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王进军 王芳) 近日,海阳市工商局对外发布消息,历时近3年的“海阳”地名商标之争画上圆满句号,被省外厂商注册的12件“海阳”商标,被国家商评委全部撤销,“海阳”商标使用权重回海阳。
  “发现‘海阳’商标被抢注,在2011年。”海阳市工商局商广科一负责人介绍,当时海阳绿茶发展到一定规模,行情很好,作为本地的一种特色农产品,他们本想将“海阳绿茶”注册培育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然而,注册查询的结果让工商部门很吃惊,作为一个地方名称,“海阳”竟被广东的一个个人抢注了,抢注的类别为茶叶,因为商标具有唯一性,这也意味着“海阳绿茶”注册失败了。
  随后,工商部门调查发现,从2003年到2011年,共有12个“海阳”商标在广东、浙江等地被注册,分别涉及茶叶、服装等类别,而这些类别与海阳绿茶、海阳羊毛衫等本地特色产品高度吻合。
  “这12件商标中有9件掌握在同一个个人手中,另外3件被3家企业注册。”据介绍,对方存在很大的抢注嫌疑,这对海阳绿茶、海阳羊毛衫品牌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我国《商标法》第一章第十条有明文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海阳是一个地名,本就不应该被注册成商标。”看到事情的严重性,工商部门立即将情况汇总,并于2012年向国家商标局、国家商评委发函,请求撤销不当注册的12件“海阳”商标。
  国家商评委最后在裁定书中认定,“海阳”一词在汉语中除作地名之外,并无其他特殊含义。
  为了拿回“海阳”两个字,海阳前后耗时近3年。现在被抢注的12件“海阳”商标回归海阳,根据法规,海阳可以将“海阳”注册为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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