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7辆违法车等待车主来认领
2014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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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交警宣) 14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一则公告,公示被扣留的887辆车,并喊车主到相关大队接受处理,发布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接受处理的,交警支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公告称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有2013年12月31日以前扣留的小型、大型汽车及两、三轮摩托车等各种违法、事故车辆共计887辆,其中交警一大队549辆,交警二大队145辆,交警三大队99辆,交警四大队94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现对逾期未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予以公告,请当事人携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有效证件到相关大队接受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来接受处理的,交警支队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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