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营医院菏泽又出狠招
2014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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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4月17日讯(记者 李德领) 17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局获悉,菏泽民营医院“规范化服务”活动进入第二主题,在原有评价标准的同时,新增6条定性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民营医疗机构违反定性指标要求或者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严重者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理以及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据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介绍,民营医院“规范化服务”活动第二主题重点是加强内部管理,围绕加强基础管理、医疗管理、财务管理、保障管理等方面,共设置科室设置、合理用药、投诉管理、医疗收费等21项具体评价指标,以引导民营医院牢固树立规范管理、诚信办医的理念。
  记者了解到,医院要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由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受理患者投诉;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并进行登记;配置专、兼职物价管理人员,二级以上医院须在门诊大厅设置触摸式电脑查询系统供病人查询等这些评价标准,如果医院违反均要扣除相应分数。
  据悉,今年新增十二个月内因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被卫生行政部门查处三次及以上;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采取有偿转诊、雇佣医托等手段招揽病人;出具虚假医学检查报告;以义诊的名义非法行医、欺骗群众、诈骗钱财、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6项定性指标,且定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其中情况之一,年度内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并根据菏泽市医院评审办法有关要求,纳入民营医院评审标准项目的日常评价内容,其中考核60分以上为合格单位;9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发现违反定性指标要求或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民营医院,将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暂缓校验、降低或撤销医疗机构等级、取消人民满意医院评选申请资格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理以及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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