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前违法调头罚200元记3分
下月起执行,管制时间:7:00-8:30、16:30-18:00
2014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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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店交警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置分时段禁止调头标志。  本报通讯员 王玲 摄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王玲) 针对部分车辆在学校门前路段调头,违犯禁止调头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张店交警大队将自5月1日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为改善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张店交警大队近期对辖区内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进行了整治。特别是在张店西六路的人民路至华光路路段,该路段有张店七中、张店建桥实验学校、小博士幼儿园等,每到上下学时间,该路段道路较窄、车流量大,极易发生交通拥堵。
  张店交警大队针对路段实际情况,设置停车位,实行车辆分区停放,并设置禁止调头交通标志,禁止车辆在7:00-8:30、16:30-18:00两个上学放学时间段掉头,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有效地缓解了该路段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解决了学校上下学期间的交通拥堵问题。
  张店交警大队六中队中队长郑建华说,措施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有些车辆不听劝阻,在禁止调头的时间段内在路段上强行调头,影响了路段车辆的正常行驶和学生的安全出行。“对此,前期我们将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劝阻,自5月1日起,我们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犯禁止标志调头的车辆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郑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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