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的一年能补千万民办的用水用电都是高价
地位不对等绊住民办养老院
2014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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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护理老人。  本报记者 于明红 摄
     一边是公办养老机构排队等床位,一边是民办养老机构床位闲置。
  造成这一市场怪事的既有公、私老年机构服务、价格的差异,也有人们的思维定势。但深层原因却在于“垄断”了政府资源的公办养老机构打乱了整个市场服务与价格的平衡,这种不平等的竞争让民办养老院难以得到快速良性的发展。

  本报记者 张榕博
实习生 曹淑贤    
价格>> “我们比公办的贵一倍,怎么跟人家竞争”
  “价格1350元,还包三餐,这个价格真值。”18日,打听到济南市社会福利院对社会开放的床位每月只要1350元,住在丁字山社区的居民盛女士说,她每月只有1200多元的退休金,这个价位的养老院最合适了。“还是公办的,服务放心,怪不得床位都满了呢!”
  盛女士说,她打听了槐荫区几家老年公寓,每月收费大都在1500元以上,而且三餐伙食需要单独收费,比来比去还是公办的价格最低。
  同在槐荫区,济南绿苑福鼎老年公寓院长李涛说,公办老年公寓的价格让她很羡慕,“我们算上伙食、住宿等,每位老人每月要2300多元才够本。”李涛说,虽然这个价位已经是他们核算完成本以后的最低价了,但是依然比公办老年机构贵了接近一倍。“我们的价格比公办的贵了一倍,怎么跟人家竞争?”
  记者获悉,虽然老年公寓价格可以由公寓自行定价,但在济南、青岛、烟台等省内不少城市,因为与公办老年公寓价格相比悬殊,民办老年公寓只能略高于成本定价。“但就这个价格,我们依然还是亏损的,需要出资人经常补助。”李涛说。

补贴>> “水电都难享民用价,床位补贴更不敢想”
  一所老年公寓为何定价如此之高?位于文化东路的一家老年公寓的负责人苏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租用一栋4层楼的房屋做老年公寓,一年房租40万元,因为是自家人经营老年公寓,还可以省下不少人工成本,但水电都是按照工业价格缴费。如此计算,这家入住有40位老人的老年公寓每月的开支在6万元左右,每位老人至少收取1500元费用才能维持老年公寓不亏本,这还没有计算护理费、伙食费。
  “水电都享受不到民用价格,床位补贴更是不敢想。”苏先生说。
  相比之下,公办养老机构则好过得多,济南一家公办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说,除了水费、电费按照民用价格收取外,因为公办养老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每年财政按照“人头”每月拨款840元,去年新增床位补助600元。整个养老院的人员开支、工作、办公经费都是财政列支,“每个人办公经费一年列支大约10800元。”如果遇到设备更新,在每年的预算之外,还可以临时申请拨款。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社会捐款,以及对外床位的收费。”这位负责人表示,最低估算,每年财政、社会支持他们的费用超过1000万元,因此他们公寓的对外价格才核算在1500元以内。
  对此,李涛说,经过去年不断申请,她所在的老年公寓才享受到了民用电价和水价,每张床位有了60元的补贴。这些以前她连想都没有想过,更不敢想可以和公办老年公寓“一争高下”。
政策>> “对公办的太偏向了,我们更需要扶持”
  对于民办老年公寓收费高的说法,历下区一家民办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刘女士说,公办的有补贴,民办的没有,怎么能比较?“都是为国家和政府分忧,为什么我们民办老年公寓就像是‘后娘养的’,政策对公办的太偏向了,其实我们更需要扶持。”刘女士说。
  实际上,对于公办老年公寓的补助,记者曾从省老龄委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每增加一张养老床位,不算土地成本,约需要6.5万元。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每人每年财政供养费用约为2.3万元。
  省老龄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养老市场最大的问题是市场不统一、不开放,竞争无序。民办养老机构没有充分享受到公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没有做到一视同仁、一个标准。比如,在建设运营补助方面,只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补助,营利性养老机构没有纳入补助范围,在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方面,有些政策也仅针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不享受。
  公办养老机构由于有政府补助,收费普遍偏低,有价格竞争优势,对民办养老机构形成不公平竞争。这导致公办养老院床位紧张,想住的人挤破头,而民办养老机构却住不满,出现冷热不均的现象,影响民办养老院的发展。对此,我省近两年来开始逐渐改变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政策“偏向”。
  “我们只希望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在投入上,政府应该对公办、民办老年公寓一视同仁。”李涛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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