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俗不合情理是一种偏见
2015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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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告诉记者:“不回娘家过年,这个传统习俗由来已久,全国很多省市都有这个风俗习惯。这习俗其实是男权社会的一种表现,也是对女性的一种偏见。”
  王忠武说,目前过年方式有:一是大团圆,两家聚到一起过。二是初一在婆家,初二回娘家。三是轮流去对方家里过年,今年在婆家过,明年在娘家过。第四种就是各回各家过。当然,现在第二种方式比较普遍,不过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情况越来越多,也有的家庭会把两家父母接到一起过年。
  王忠武提醒,小两口回家过年当然是一件好事,但如果父母并不同意出嫁的女儿回家过年的话,最好还是顺应老人的想法。“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城市文化也对这种习俗有很大的解构作用,在大部分城市这种情况已经少见了,可能在一些农村地区还相对浓厚一些。有些观念已经根深蒂固,改变起来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任何习俗都不该抵过这分浓浓的亲情。”王忠武说。
  “以现代的眼光看,这种风俗不合情理。”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副主席常嗣新,在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年的主题是家人团圆,这种风俗割裂了父母与女儿的感情。  
 本报记者 韩笑 实习生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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