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暗管排污,两负责人被拘
该企业还被罚款10万,停产整治
2015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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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6日讯(记者 廖雯颖) 6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日前东营一家企业用暗管偷排污染物,被当地环保局查封生产设施,罚款10万,责令停产整治,两名负责人被行政拘留5日。
  据省环保厅相关人士介绍,1月15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在对东营市神仙沟5号桩断面上游企业进行排查时,发现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从污水处理设施不同工序,引出三根暗管外排废水、污泥。第一根从厌氧池接出,通向北墙外的一处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坑塘,数据显示,坑塘内废水COD浓度11500mg/L、氨氮浓度43.0mg/L,分别超标191.7倍和4.3倍;第二根从二沉池接出,向外直排污泥;第三根从芬顿反应池接出向外直排絮凝沉淀物。
  鉴于该企业偷排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东营市环保局对企业罚款10万元,责令停产整治,并查封生产设施。同日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1月29日,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污水处理主任赵某某和员工王某某行政拘留5日。
  据悉,新环保法自元旦实施以来,截至2月5日,全省已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4家,对9家企业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对2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责令7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6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3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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