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病故 养老金停发
新泰新甫街道办事处:文书工作失误,会恢复老人户口并赔偿
2015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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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2月6日讯 新泰一名71岁老人领取养老金时,得知养老金早在2014年8月1日就停发了,没想到自己已经“病故”,户口被注销。新甫街道工作人员称,由于村里文书工作失误,把“徐贞才”错看成“李贞才”,进行了死亡注销。村里已向老人道歉,愿意赔偿相关费用。
  1月6日,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西周北村71岁的村民徐贞才,像往常一样到中国农业银行领取养老金,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自己的养老金早在2014年8月1日就被停发了。1月7日,徐贞才先后前往西周北村村委、劳动局、新甫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咨询,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病故”了,户口早就被注销了。
  徐贞才的儿子徐敏义告诉记者,刚开始老人知道户口被注销后并没有立即告诉他。“经过几天的咨询,确定没有办法解决后,他才告诉我事情的经过。”
  徐敏义先后替老人到村委和办事处咨询,都是被告知户口被注销。“父亲已经70多岁,本来身体就不好,知道自己的户口被无缘无故注销后,十分生气。”随后,徐敏义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养老金领取名单,名单上徐贞才名字后面,写着2012年6月27日死亡。
  徐敏义说,经过多天咨询,西周北村村委承认自己因工作失误,错误地注销了老人的户口。“我觉得一句工作失误不能解决问题,你不能一句工作失误,就随意把户口就给注销了吧。”徐敏义说,1月21日,新甫街道办事处和村委工作人员曾经来家中做工作,提出给2000元补贴,并给恢复户口,但被家人拒绝了。“我就是讨个明白的说法。”
  新甫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之前由于村里的文书工作失误,把“徐贞才”错看成“李贞才”,进行了死亡注销。目前,西周北村文书已经向老人道歉,并愿意赔偿老人的一些费用,村委工作人员也承认错误,并希望可以得到老人谅解。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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