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酒店年夜饭设最低消费
2015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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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2月6日讯(记者 侯峰 实习生 孙聪慧) 6日中午,记者走访泰城多家酒店发现,个别酒店设定年夜饭最低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最低消费最高可罚3万元,消协称将介入调查。
  6日中午,位于北外环附近的一家饭店前,悬挂“年夜饭火爆预定中”宣传牌。
  工作人员介绍,过年期间都是按标准收费,最低消费每人88元。“现在年夜饭预订比较火爆,从年三十到初六基本上都满了,也都是按每人最低88元的标准。”
  位于同一地段的一家酒店,也在大堂接待桌上摆放着年夜饭预订宣传册,里面印着年夜饭具体价格,16位到18位某包间是3686元/桌,12位到14位某包间是2986元/桌,其他包间写着“丰简随心,选择由您”字样。
  “预订年夜饭需缴纳押金500元,套餐标准是168元一位。”工作人员说,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不点套餐正常点菜,工作人员称,年夜饭可以点菜,但不能低于每人168元标准。
  据了解,《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于201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反规定企业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6日下午,记者拨打市消协12315热线,询问酒店上述行为是否违规。消协工作人员称,酒店设最低消费是不合理的,具体情况需派出调查员具体调查,七个工作日内会根据程序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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