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部门可代开国税普通发票了
2015年02月1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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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4日讯(记者 李虎 通讯员 尚晓睿) 13日上午10点,纳税人曹敏来到山东省邮政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舜玉路邮政支局代开了一张金额为505元的普通发票。这是济南市首张由邮政部门代开的国税普通发票,标志着济南市国税部门委托邮政公司代开普通发票工作成功试运行。
长期以来,社会零散税收具有分布广、控管难度大、成本高等特点,特别是营改增之后,零散税收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需要代开发票的临时纳税人激增。国税部门积极与邮政公司等单位开展合作办税,委托邮政公司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此举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减少了来回奔波办税服务大厅,排队等候的时间,节约了临时纳税人的税收成本。
作为全市国税系统委托邮政公司代开普通发票试点单位,济南市中国税局将分段推进邮政网点代开工作,目前济南市区的邮政代开网点是舜玉路邮政支局,纳税人既可到该邮政网点代开普通发票,也可到国税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
济南市中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纳税人,到邮政部门代开普通发票也要注意有关事项,以免“空跑一趟”。一是主要代开范围为:可以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二是带齐代开发票时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个人委托其他人员代开发票的,还需提交本人签字的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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