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信用记录档案建设标准发布
信用建设破冰,家电行业带头
2015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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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13日讯(记者 马绍栋) 13日,在由齐鲁晚报与省工商局、省轻工联社、省家电协会联合举行的全省流通领域家电行业信用建设恳谈会上,《山东省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信用记录档案建设标准》及《山东省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信用记录档案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发布,42家来自全省的龙头家电经营企业共同签署了《山东省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诚信公约》,这标志着山东流通领域家电行业率先启动信用建设,并提出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
  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朝利介绍,新出炉的信用记录档案建设标准分四大项、15个小项、40个指标,总分100分,具体分为加分、减分和一票否决三类情形。其中企业自律70分、行业管理30分;行政管理大项中,未取得营业执照、消防证照、环保证照的均一票否决。此外,标准特别强调了社会监督,其中媒体曝光批评和公众举报均列为扣分项。
  根据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按照档案标准要求主动上报评价申请材料,并对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信息及12315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信息等各类信息,省家电协会发现并核实的违反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信息等都将记入信用记录档案。
  为确保信用记录档案真实准确,省家电协会成立山东省家电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办公室,负责档案建设指导、推进、评价和发布。根据评价总分,将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信用记录档案评价结果分为六个等级:AAAAA级(100分以上)、AAAA级(90-99分)、AAA级(80-89分)、AA级(70-79分)、A级(60-69分)和不诚信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的情况)。
  “将诚信建设、行业管理和消费维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在全国、全省都是首创。”省工商局副局长郭际水表示。会议上发布的《档案建设标准》、《管理办法》意味着山东率先在全国家电行业开展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信用记录档案建设及信用指数采集、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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