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动车自燃烧掉28万元货物
2015年03月1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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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宋立山 通讯员 曹琳 周文君) 白天刚买的电动车,晚上就自燃了,引发的大火吞噬了整间仓库,价值28万元的货物化为灰烬。电动车生产商与销售商齐齐推卸责任,消费者赵先生只得一纸诉状将他们都告上了法庭。近日,章丘市人民法院对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生产商和销售商赔偿损失。
日前,章丘的赵先生和女儿来到某品牌电动车专卖店,精心挑选了一辆价值1700余元的电动车,作为女儿大学毕业的礼物。女儿高兴地将新车骑回家,非常爱惜地将车放到了自家存货的仓库里,并和小伙伴们约好第二天骑车出游。谁曾想,三个小时后,电动车突然起火,大火迅速蔓延了整间仓库。赵先生赶紧拨打了119,幸好消防及时将火扑灭,才没殃及周边邻居。事后,看着烧空了的仓库,赵先生欲哭无泪,找到电动车专卖店的王老板,要求赔偿。
王老板听说引发了火灾,马上说:“我只是卖电动车的,出那么大事,咱得找生产厂家,我帮你联系吧。”赵先生左等右等,可等来的却是厂家代理律师的辩解:“您需要证明火灾是由我们公司生产的电动车引起的。”
气愤的赵先生一纸诉状将厂家和销售商告上法庭。庭审过程中,双方就火灾产生的原因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赵先生主张,火灾发生的原因是电动车自燃。而生产商与销售商均对因电动车自身缺陷自燃而导致火灾表示质疑,并提出火灾可能因房屋电线老化、遗留烟头等原因引起。赵先生当即向法庭申请鉴定,两被告也表示同意。
经公安部消防局某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证实“送检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中间部位烧损严重,呈现由该部位向四周燃烧蔓延的痕迹特征。”拿到鉴定结论的赵先生本以为可以松口气,可生产商与销售商又提出了异议:鉴定结论只是说明了起火点,并不能证明电动车因缺陷而自燃。承办法官及时将两被告提出的异议反馈至鉴定中心,并请作出解释说明。鉴定中心对火灾原因作了进一步论证分析,并明确指出,送检电动车蓄电池的电器线路上在火灾发生之前就有熔痕。收到鉴定中心答复的两被告最终是理屈词穷。
基于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证据,法院认定,损害是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电动车生产商和销售商对赵先生的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遂判决生产商、销售商赔偿赵先生电动车、物品损失等共计28万余元,销售商赔偿后可向生产商追偿。至此,拿到判决书的赵先生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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